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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土地出让(或划拨)审批意见
二、设定依据:《桂林市临桂新区工作指南》
三、申请条件:临桂新区规划范围内已取得项目立项、规划条件的建设项目。
四、办理时间:符合受理条件并正式受理十个工作日上报两区联席会议审议。
五、办理地点:申报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土地利用管理部提交申报材料。
六、联系电话:0773-3680077
七、办理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1.用地单位申请报告一份(原件)。
2.属划拨性质的,需提交项目立项批文、规划设计条件书(复印件,持原件核对复印件);属出让性质的,需提交规划设计条件书(复印件,持原件核对复印件)。
3.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持原件核对复印件)。
4.要求提交的其它规定文件资料。
八、告知内容
1.受理条件随建设项目类别不同而有所差异或遇特殊性情况的,请在申报前向部门经办人咨询。咨询电话:3680077
2.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提交复印件时请加注“此件内容与原件内容核对无误”字样并加盖单位印章。
九、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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