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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挖掘、占用新区市政道路审查意见
二、设定依据:《桂林市临桂新区工作指南》
三、申请条件:新区范围内市政道路的挖掘、占用。
四、办理时间:应提交材料齐全,7个工作日出具部门意见书。
五、办理地点:申报人或委托代理人到 综合管理服务部 提交申报材料。
六、联系电话:3680069
七、办理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包括申请工期、开工日期、建多大管(管径)、开挖长度、面积、开挖事因)1份;
2.针对(管线、道路)的定点文及图(规划建设环保部出具);
3.排水管道接入位置意见表;
4.供水、供电部门设计图;
5.顶管需要提供施工单位资质及地下管线调查的剖面图;
6.开挖(占用)行车道需要交警批复意见。
八、注意事项
1.申请单位应对其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
3.书面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必须打印或用黑色签字笔书写。
九、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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