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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原住民安置项目选址意见与规划条件
二、设定依据:《桂林市临桂新区工作指南》
三、申请条件:符合临桂新区村庄农房拆迁改造安置政策
四、办理时间:正式受理4个工作日上报管委常务会议审议,常务会议决议后3个工作日出具意见书。
五、办理地点:申报人或委托代理人到 规划部 提交申报材料。
六、联系电话:0773-3680072
七、办理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1.委托代理证明文书、书面申请报告、安置人口花名册各一份(原件);
2.临桂新区征地搬迁安置工作指挥部关于村庄安置人口的核实情况说明;
八、告知内容
1.受理条件随建设项目类别不同而有所差异或遇特殊性情况的,请在申报前向部门经办人咨询。咨询电话:0773-3680072
2.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提交复印件时请加注“此件内容与原件内容核对无误”字样并加盖单位印章。
九、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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