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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项目总平面规划、风貌设计审查意见书
二、设定依据:《桂林市临桂新区工作指南》
三、申请条件:临桂新区规划范围内已取得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
四、办理时间:正式受理3个工作日召开部门及专家联合评审会,按审查意见书将方案修改完善后2个工作日上报管委常务会议审议,常务会议决议后2个工作日出具意见书。
五、办理地点:申报人或委托代理人到 规划部 提交申报材料。
六、联系电话:0773-3680072
七、办理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1.建设单位送审报告一份(原件);
2.临桂区自然资源局下达的规划条件及土地使用权属文件(原件);
3.方案蓝图(总平面图)、建筑单体设计方案、建筑设计效果图和日照分析图及相关及附件(原件)。
八、告知内容
1.受理条件随建设项目类别不同而有所差异或遇特殊性情况的,请在申报前向部门经办人咨询。咨询电话:0773-3680072
2.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提交复印件时请加注“此件内容与原件内容核对无误”字样并加盖单位印章。
九、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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