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临桂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 2025-07-10 10: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委编制了《临桂新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委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广西桂林市临桂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lgxq.guilin.gov.cn/)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委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委编制的《桂林市临桂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广西桂林市临桂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委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具体网址:http://lgxq.guilin.gov.cn/联系电话:0773-3680070。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委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本委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委申请获取。本委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汇总、重新制作等

(一)受理机构

    本委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桂林市临桂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世纪东路48号临桂区委大楼8802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咨询电话:0773-3680070,传真:0773-368008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委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桂林市临桂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广西桂林市临桂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lgxq.guilin.gov.cn/)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名称、文号、发布时间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等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委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单位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查,复印件交本单位备查),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本委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委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委掌握的政府信息,本委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委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委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委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委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委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政府机关、监察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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