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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临桂新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2023-03-16 11:02     来源:临桂新区     作者:办公室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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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临桂新区管理委员会2023

部门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等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表9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表10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表11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表12

十三、项目支出(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13)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临桂新区开发建设的决定》(市发【200813号)精神,成立桂林市临桂新区管理委员会。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自治区、市有关临桂新区的各项法规、政策,全力抓好临桂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及发展工作。

(二)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制定的“三年打基础、五年上规模、十年基本建成”的目标任务,全面组织实施新区的开发建设。

(三)临桂新区建设中的相关政策和重大问题,报临桂新区规划建设总指挥部或市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

(四)负责新区的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

(五)负责新区的计划发展、招商引资、产业发展工作。

(六)负责新区的土地利用管理,土地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及土地行政划拨工作,新区土地征收、拆迁安置、土地监察工作。

(七)配合地方政府,全面维护新区开发建设期间的管理秩序,依据现代化、国际化的城市管理要求,科学地实施新区的规范化管理。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我委桂林市临桂新区管理委员会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如下:

1、办公室。

负责党工委、管委会的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负责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的管理工作,负责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学习,负责党员干部的培训,负责精神文件和文体工作;财务、公共财产管理;负责政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工作;负责文秘、收发、档案、信息、保卫、保密、信访、接待、会务、法律服务等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管理;负责机关行政后勤工作及车辆调度和管理。

2、组织人事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

3、规划建设环保部。

负责组织新区总体规划修建完善和其他各项规划的编制和报批;负责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和市级公共设施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施的编制和报批;负责办理新区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新区区域内各类项目规划和设计的审查,负责新区环境评价、环境保护、环保设施的规划编制、报批与实施,参与竣工验收;负责专家咨询委员会机构的运行和专题研究,为重大的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负责新区科研项目的立项,组织对科研成果的鉴定。

负责新区建设项目从初步设计通过后到工程竣工的建设全过程的协调和管理工作;参与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负责对建设项目进行督促检查,促进工程建设,对项目施工现场的进度、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和管理,负责对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协调实施期间项目之间公共空间的相互关系,负责项目临时用地、占道审查及管理工作;负责新区建设区域内所有建设项目的施工道路、施工水电及管线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项目服务长效机制,拟定相关政策规定;配合做好招商服务工作。

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及监理招标工作;负责办理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施工阶段工程技术问题处理;负责组织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审查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决算。

4、计划投融资部。

负责编制新区建设发展近期、中期和长期规划,负责编制年度、季度和月度工作计划,并实行动态管理;负责新区建设项目的机会立项报批和社会投资项目的立项备案工作;负责管委会招投标工作(土地招投标单列),负责统一管理各类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负责工程合同谈判和签订工作,负责工程投资造价控制和管理,进行工程形象进度签证;负责重大建设项目前期调查论证和可行性研究;负责计划投融资政策调研工作,负责拟定新区建设发展及产业导向政策;负责统计工作;负责管委会年度财务预算编制工作及各分指挥部的财务预决算、会计核算、各类报表的标准和财务分析、财务管理工作;实施财务监督,负责内部审计和经济合同监管工作;负责对下属单位的财务稽查工作;负责工程结算和决算审计;负责配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做好各项审计工作;负责配合市域内在建项目的规费收取工作;负责土地出让金收取工作;负责新区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新区建设资金运作方案策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各类政府投资项目招商引资工作;负责资金的筹集受用调度,确保资金安全。

5、招商引资部。

负责拟定招商引资政策和年度招商计划;负责组织实施招商工作;负责招商项目策划和新区形象宣传工作;负责新区范围内的广告管理工作;负责对各类投资商的联系接待、咨询、谈判和合作协定的签订,负责项目落户注册服务工作;负责各类招商优惠政策的具体落实工作;负责外事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6、土地利用管理部。

负责新区的土地资源管理、开发、利用;负责新区的土地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和行政划拨土地的相关工作;负责建设用地预审、报批工作;负责新区土地征收、拆迁安置工作,负责拟定土地征收、拆迁安置、地籍管理等相关政策,负责新区的土地监察管理工作;负责土地勘测测绘、地籍调查管理工作好权属纠纷调处、仲裁、诉讼工作;负责办理《拆迁许可证》、《国有土地行政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批准书》等手续。

7、综合管理服务部。

配合地方政府负责新区在建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社区管理、物业管理;负责该地域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绿化、渣土等管理;负责该区域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负责管理临桂新区管委会指定的固定资产;负责全面维护好新区开发建设期间的秩序。

依据现代化、国际化的城市管理标准、理念和技术手段,研究制订临桂新区城市管理的相关政策、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与新区的规划建设同步,科学地实施新区的规范化管理。

8、市纪委派驻各纪检组。

1)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

2)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向市纪委报告。

3)经市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调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负责调查驻在部门内设机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和科级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必要时可以直接调查科级以下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

4)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上述单位党组织和党员不服处分的申诉。

5)对驻在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

6)承办市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本派驻机构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协助配合做好巡察工作。

(二)下设二层单位桂林市临桂新区管委会信息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负责制定临桂新区“智慧城市”的发展建设规划和拟定实施方案;负责临桂新区“智慧城市”应用系统的开发与管理;负责临桂新区“智慧城市”共享数据库和数据交换平台的维护;负责临桂新区规划、建设、国土资源信息的采集与分析,为新区规划、建设管理提供依据。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我委编制数为62人(本级57人、二层信息中心5人),在职在编54人(本级51人、二层信息中心3人),挂职领导4人,实际工作人员58,退休人员1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临桂新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建设世界级旅游城市和加快推进“三大振兴”,结合新区工作实际找准突破口和切入点,坚定不移推动新区高质量发展。

(一)全力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核心区。按照自治区“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风范、广西特色、桂林经典”20 字方针和积极融入“一城一都一地一中心”四大定位,实行项目化、清单化推进,在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中打好头阵、当好先锋。加快提升城市品位品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切实抓好要素保障。

(二)加快推进“三大振兴”。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大力推进“三大振兴”,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加快推进产业振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大力推进科教振兴。


第二部分 桂林市临桂新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收支总预算5287.90万元(包含上年结余资金4200万元),同比增加4189.82万元,增长380.87%。其中,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60.39万元(不含结余结转),占总预算20.05%,同比减少39.69万元,下降3.61%;政府性基金收入27.51万元,占总预算0.52%,同比增加27.51万元,去年无该项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7.85万元,占总预算14.14%,同比减少34.59万元,下降4.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70万元,占总预算2.91%,同比减少2.34万元,下降1.50%;卫生健康支出86.23万元,占总预算1.63%,同比减少1.50万元,下降1.71%;节能环保支出4200万元,占总预算79.43%,同比增加4200万元,去年无该项支出;城乡社区支出27.51万元,占总预算0.52%,同比增加27.51万元,去年无该项支出;住房保障支出72.61万元,占总预算1.37%,同比减少1.26万元,下降1.71%

二、收入预算总体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5287.90万元(包含上年结余资金4200万元),同比增加4189.82万元,增长380.8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60.39万元(不含结余结转),占总预算20.05%,同比减少39.69万元,下降3.61%;政府性基金收入27.51万元,占总预算0.52%,同比增加27.51万元,去年无该项收入。收入预算总体增加主要原因:一是结转上年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用于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专项资金4200万元,二是由于人员调动,在编人员减少,减少了相应预算收入。

三、支出预算总体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5287.90万元(包含上年结余资金4200万元),同比增加4189.82万元,增长380.8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0.39万元(不含结余结转),占总预算20.05%,同比减少39.69万元,下降3.61%;政府性基金支出27.51万元,占总预算0.52%,同比增加27.51万元,去年无该项支出。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减少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7.85万元,占总预算14.14%,同比减少34.59万元,下降4.42%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70万元,占总预算2.91%,同比减少2.34万元,下降1.50%

3210类卫生健康支出86.23万元,占总预算1.63%,同比减少1.50万元,下降1.71%

4211类节能环保支出4200万元,占总预算79.43%,同比增加4200万元,去年无该项支出。

5212类政府性基金支出27.51万元,占总预算0.52%,同比增加27.51万元,去年无该项支出。

6221类住房保障支出72.61万元,占总预算1.37%,同比减少1.26万元,下降1.71%

2、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049.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84%,同比减少6.70万元,下降0.6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21.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43%,同比减少22.69万元,下降2.4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6.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9%,同比增加15.98万元,增长14.5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2%。同比无变化。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4238.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16%,同比增加4194.52万元,增长9500.6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5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0.14%,项目支出同比增加0.20万元,增长2.7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231.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02%,同比增加4194.32万元,增长11382.1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5287.90万元(包含上年结余资金4200万元),同比增加4189.82万元,增长380.8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60.39万元(不含结余结转),占总预算20.05%,同比减少39.69万元,下降3.61%;政府性基金收入27.51万元,占总预算0.52%,同比增加27.51万元,去年无该项收入。

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加主要原因: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原因是由于人员调动,在编人员减少,减少了相应收入预算。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原因是2023年项目支出(商品服务支出)预算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287.90万元(包含上年结余资金4200万元),同比增加4189.82万元,增长380.8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0.39万元(不含结余结转),占总预算20.05%,同比减少39.69万元,下降3.61%;政府性基金支出27.51万元,占总预算0.52%,同比增加27.51万元,去年无该项支出。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减少主要原因相同。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0.39万元,占总预算20.05%,同比减少39.69万元,下降3.61%

(二)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7.85万元,占总预算14.14%,同比减少34.59万元,下降4.42%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70万元,占总预算2.91%,同比减少2.34万元,下降1.50%

3210类卫生健康支出86.23万元,占总预算1.63%,同比减少1.50万元,下降1.71%

4212类政府性基金支出27.51万元,占总预算0.52%,同比增加27.51万元,去年无该项支出。

5221类住房保障支出72.61万元,占总预算1.37%,同比减少1.26万元,下降1.71%

(三)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049.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84%,同比减少6.70万元,下降0.6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21.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43%,同比减少22.69万元,下降2.4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6.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9%,同比增加15.98万元,增长14.5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2%。同比无变化。

2、项目支出12.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5%,同比减少31.19万元,下降70.65%。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5%,同比减少31.19万元,下降70.6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49.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3.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6.18万元,主要包括:伙食补助、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总计0.97万元,较2022年预算减少0.21万元,降低17.80%

1、因公出国经费2023年安排金额0万元,较2022年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经费2023年安排金额0.97万元,较2022年减少0.21万元,下降17.80%,经费预算减少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了公务接待活动,该项支出减少。

3、公务用车费用0万元。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2年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2年无增减变化。

4、会议费应细化说明会议总次数、单次会议名称、会议类别、预算金额、会议地点、参会人数及会期。

会议费2023年安排金额1.04万元,较2022年预算减少0.06万元,下降5.45%。变动原因,由于人员减少,定额会议费减少。

会议名称

会议类别

预算金额(万元)

会议地点

会议期数(期)

每期参会人数(人)

每期天数(天)

两区联席会、临桂新区工委、管委日常工作会议

四类会议

0.29

本单位

25

20

1

新区项目专题协调会

四类会议

0.30

本单位

30

15

0.5

专题业务会

四类会议

0.30

本单位

30

15

0.5

党史学习会议

四类会议

0.15

本单位

15

48

0.5

5、培训费1.34万元,较2022年预算减少了0.10万元,下降了6.94%。变动原因,由于人员减少,定额会议费减少。

1)“党史”专题讲座4次。每次会期半天,参会人员包括本单位及二层机构。专题讲座培训费用预计0.32万元。 

2)购买保密、人事、文秘、宣传等教材及财务、综合服务部岗位年度培训,预计0.35万。 

3)党建、党史学习教育用书预计0.50万。 

4)根据文件要求,预计参加纪检系统、党委系统组织的处级、科级干部培训,预计0.17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7.51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加了27.51万元,2022年无该项预算支出。

(二)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212类政府性基金支出27.51万元,占总预算0.52%,同比增加27.51万元,去年无该项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桂林市临桂新区管理委员会(包括市本级及下属二层机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7.35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加10.70万元,增长7.30%,变动主要原因为2023年将“伙食补助费”纳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码

经济分类科目名称

预算支出金额(万元)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57.35

30201

办公费

6.39

30202

印刷费

1.08

30205

水费

1.13

30206

电费

4.00

30207

邮电费

9.61

30209

物业管理费

2.16

30211

差旅费

19.29

30213

维修(护)费

1.09

30215

会议费

1.04

30216

培训费

1.34

30217

公务接待费

0.97

30228

工会经费

7.60

30229

福利费

1.11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48.3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出

52.24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0.80万元,与上年同比增加0.40万元,增长100%。根据工作需要,申请采购彩色传真打印一体机一台0.40万元,扫描仪一台0.40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80万元,与上年同比增加0.40万元,增长100%

货物类预算0.80万元,总预算占比0.02%,与上年同比增加0.40万元,增长100%。无工程类、服务类采购预算支出。

集中采购预算0.80万元、总预算占比0.02%,与上年同比增加0.40万元,增长100%。无分散采购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情况说明

我委无土地、房屋、200万元以上设备等资产,自有固定资产为日常办公设备,无公务用车。固定资产原值62.97万元,其中:无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办公设备原值56.5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办公家具等)原值6.44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所有项目均已编制绩效目标列入绩效考核范围,其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个数1、预算数额4万元。立项情况根据桂林市重大项目推进办公室《桂林市重大项目推进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市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计划的通知》做好2023年重大项目推进工作。实施进度计划为2023年全年。绩效目标任务完成2022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任务。

(五)工程类项目支出预算评审

无。

(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无。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拨款。包括本级收入、上级政府对本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政府的上解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政府从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中拨付的款项。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一是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二是政府性基金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表9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表10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表11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表12

十三、项目支出(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表13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