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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临桂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09-16 12:10     来源:桂林新区     作者:办公室 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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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临桂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桂林市临桂新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桂林市临桂新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临桂新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临桂新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临桂新区开发建设的决定》(市发【200813号)精神,成立桂林市临桂新区管理委员会。其主要职责如下:

()贯彻落实自治区、市有关临桂新区的各项法规、政策,全力抓好临桂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及发展工作。

(二)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制定的“三年打基础、五年上规模、十年基本建成”的目标任务,全面组织实施新区的开发建设。

(三)临桂新区建设中的相关政策和重大问题,报临桂新区规划建设总指挥部或市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

(四)负责新区的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

(五)负责新区的计划发展、招商引资、产业发展工作。

(六)负责新区的土地利用管理,土地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及土地行政划拨工作,新区土地征收、拆迁安置、土地监察工作。

(七)配合地方政府,全面维护新区开发建设期间的管理秩序,依据现代化、国际化的城市管理要求,科学地实施新区的规范化管理。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市本级:桂林市临桂新区管理委员会

(二)二层机构:桂林市临桂新区管委会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桂林市临桂新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桂林市临桂新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临桂新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3051.69万元,2019年度决算数1088.11万元相比,增加1963.58万元,增长180.4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051.69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19年度决算数1088.11万元相比,增加1963.58  万元,增长180.46%,主要原因是收到市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基地项目建设经费200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19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19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2019年度决算数 0万元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无增减变化。

5、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与2019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无增减变化。

(二)本单位2020年度总支出3051.69万元,2019年度决算数1088.11万元相比,增加1963.58万元,增长180.4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051.69万元:主要用于我委及下属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工作务、保障业务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桂林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市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基地项目建设项目支出。

2019年度决算数1088.11万元相比,增加1963.58万元,增长180.46%,变动主要原因是:拨付市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基地项目建设经费2000万元。

2、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与2019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无增减变化。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与2019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无增减变化。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临桂新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51.69万元,与2019年度决算数1088.11万元相比,增加1963.58万元,增长180.46%。其中:基本支出983.99万元,项目支出2067.70万元。

桂林市临桂新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091.11万元,支出决算为305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9.69%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835.32万元,支出决算为2829.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8.78%。预决算差异主要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标准及用于市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基地项目建设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97.55万元,支出决算为87.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46%。预决算差异主要由于人员变动引起的差异。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97.55万元,支出决算为87.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46%。预决算差异主要由于人员变动引起的差异。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75.20万元,支出决算为58.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23%。预决算差异主要由于人员变动引起的差异。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51.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2.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21.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861.35万元,年初预算为805.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8%。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为根据工资福利标准,提高了工资福利待遇。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21.81万元,年初预算为150.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80%。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3万元,年初预算为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77%。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为该项支出预算包括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该项费用未单独申报,全部归集到“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科目。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临桂新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万元,与2019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无增减变化。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桂林市临桂新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未安排该项资金预算。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临桂新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2019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无增减变化。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桂林市临桂新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未安排该项资金预算。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与2019年度决算数0.23万元相比,减少0.23万元,下降100%,比年初预算2.89万元减少2.89万元,下降100%。变动主要原因:2020年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工作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该费用预算,比上年决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局、办)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该费用预算,比上年决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施公车改革后,我委未保留办公车辆。

(三)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该费用预算,比上年决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施公车改革后,我委未保留办公车辆

桂林市临桂新区管理委员会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数0.23万元减少0.2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工作减少。据统计,2020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2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5.55万元,降低17.77%。主要原因是:根据文件要求,压缩了公用经费支出。比2019年减少4.71万元,降低3.83%。变动主要原因是:根据文件要求,压缩了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并做好与2020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辆、其他用车0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新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9.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93%。组织对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共组织对“新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等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2020年临桂新区列入市层面亿元以上攻坚项目41项,年度计划投资59.73亿元,1-12月累计完成投资80.73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35.16%。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5项,年度计划投资7.08亿元,1-12月累计完成投资10.05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41.95%

2.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评价指标设置量化程度不高,不能完整的反映项目实际进度和完成效果;二是征地拆迁工作推进难度大,从而影响投资进度;三是预算编制精细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目标和评价指标的设置,使绩效目标具有可衡量性和可操作性,能反映项目的实现程度和实施效果;二是多措并举,解决征地拆迁困难问题:加大宣传力度,多做村民的思想工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拆迁有法可依;创新补偿模式或安置方式,切实解决农民生活的长远之计;在开发项目中实行股份制方式,以增加农民拆迁征地的积极性;三是提高预算编制精细度,进一步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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