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新区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临桂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法治桂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格局,坚持法治建设和改革发展同步协调推进,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全面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桂林、法治桂林建设,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核心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临桂新区法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法治工作的自觉性。临桂新区持续深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健全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截至2023年11月底组织中心组学习3次;2023年订购《广西理论学习》、《党建》、《时事报告》、《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汇编》等书籍46本,着眼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把法律学习纳入干部职工培训教育体系,组织干部职工全员进行网上普法学习并通过考试。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细化方案、明确督查内容;组织干部职工自学《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从一百年来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光辉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性、真理性、实践性,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走深走实。
(二)健全完善机制,不断加强对法治工作的领导。临桂新区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依法依规集体讨论重大决策。临桂区司法局法律顾问全年全程列席两区联席会议、工委、管委会议,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保障决策的合法性。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桂林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桂林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全面推进法治工作一体化建设,增强新区宪法意识和法治意识。抓好“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讲好中国宪法故事,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自觉信仰、尊崇、捍卫宪法,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保证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推动宪法知识、宪法观念、宪法权威入脑入心。
(三)围绕新区工作大局,加强法治保障和服务工作。临桂新区坚持依法行政,恪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把新区的主责主业和日常管理事务纳入法治轨道,着力理清与市场、社会的关系,防止出现职能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组织实施《广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1名为单位法律顾问,积极参与会议决策、重要事项疑难问题的研究讨论;及时处理801个12345市民来访,办结事项645个,满意率为94.4%;依法依规实施征地拆迁,2023年组织召开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会2次,签订征地协议514.7737亩,清表交地289亩,迁移坟墓320座,签订农房拆迁协议5211.65平方米,全面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紧密合作,如城管、公安、住建、国土等部门联合对违章建筑进行依法强制拆除,城建、公安部门联合对城市渣土进行有效管理等。
(四)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完善法治治理体系。依法规范重大决策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严格执行《临桂新区工委决策议事规则》、《临桂新区管委议事规则》,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律法规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对涉及拆迁群众的安置规划等,全面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决策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加强大额资金等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未经合规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上会讨论,强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五)积极开展“八五”普法,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广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加强重点对象普法,突出落实领导干部作为示范带动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完成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年度考试;加强互联网普法,全面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突出青少年法制教育,加强青少年网络安全教育,落实《青少年法制教育大纲》,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模式;加强农村农民普法力度,助力乡村振兴;贯彻落实《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规划(2021—2025)》,加强高素质法治队伍建设,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和培养;组织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推动干部职工增强法治观念。
二、工作不足方面
(一)用理论指导工作的能力有待提高。学习效果转化为工作效果不明显,存在学用结合不紧。在项目立项、选址、土地使用上对项目程序、合规性、合法性研究不够严谨,有时为急于项目开工、寻求打擦边球的现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征求法律专家意见较少;项目建设出现草拟的合同有瑕疵等问题。
(二)法治建设工作量化不够。对市委出台的《桂林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法治桂林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两个方案研究不够,创新落实能力有待提高,结合单位实际开展特色工作、亮点工作不多。
(三)需加大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力度。目前还存在普法教育方式单一,内容空洞单调、教材少, 个别干部职工不重视,普法热情不高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扎实推进法治建设。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
(二)树牢法治意识,推进依法决策。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规范办理决策事项,坚持质量和效率并重;落实政府部门领导析法用策制度,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
(三)进一步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让群众有更多的公平感。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优化公平竞争审查方式,完善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清理废除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打破各类“隐性门槛”。
(四)在体现法治温度上下功夫,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权威辅助读物,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落实政治责任,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模范作用。临桂新区工委、管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应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讲、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三)加强领导,提高法治建设工作落实能力。新区工委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工委会、管委会研究议题时要把法治建设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制定“一规划两方案”贯彻落实任务清单,明确任务、责任人、完成时限,确保法治工作落实、落细。